以遺囑方式設立信託來處理過世遺產,保證遺產得到適當管理和運用。
立遺囑人士(信託委託人)以遺囑的方式設立信託來處理過世的遺產,列明其去世後將全部或特定遺產轉給受託人、由受託人根據與立遺囑人簽署的信託契約並參考意願書對遺產進行管理、運用和處分,並將遺產或管理遺產獲得的收益向遺囑指定的受益人進行分配的人。
即使受益人(繼承人)疏於管理遺產或不具備管理遺產的能力,遺產由適合的受託人盡職謹慎地管理、運營並分配信託財產,能夠實現遺產保值並持續傳承
遺囑信託受法律約束力,可保障受益人在遺產中的利益,特別是受益人為未成年人,需由監護人控制遺產時,避免被他人不正當使用,使遺產的清算和分配公平
委託人可靈活設定分配給受益人的條件,以保障其設定的各種分配條件在不同階段實現後進行信託資產分配,例如學業、就業、婚姻等目標,以避免遺產被浪費揮霍,以保障遺產按照委託人意願使用